临沂电梯维修费用的承担需结合具体情形、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综合判定,通常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
质保期外:根据责任主体划分
(一)物业承担的情形
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
若电梯故障系因物业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日常维护保养义务(如未定期润滑部件、未及时更换磨损零件等),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,物业需承担维修费用。
管理失职导致的人为损坏
若物业未尽到管理义务(如未制止超载、暴力使用电梯等行为),导致电梯损坏,物业需承担相应责任。
(二)业主承担的情形
人为故意损坏
若电梯损坏系因业主或第三方故意破坏(如暴力踢门、恶意遮挡传感器等),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。物业可协助追偿,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不可抗力或自然损耗
若电梯故障系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洪水)或正常老化导致,且物业已履行维护义务,维修费用通常由业主承担。具体分摊方式如下:
专项维修资金支付:根据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,业主可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电梯大修、更新、改造费用。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/3以上且占总人数2/3以上的业主同意。
公共收益补充:若专项维修资金不足,可动用小区公共收益(如广告费、停车费等)补充。
业主分摊:对于小额维修费用,可按建筑面积或楼层系数分摊至全体业主。